义眼从业者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,不能随意泄漏患者的资料。

  前几日,接诊了一位患者,说起了他的一件事,说他的几年前的义眼前后对比照被放在网上了,全头全脸的,也没进行任何技术处理,一段时间内,他接到了好多个“慰问”电话。

  患者隐私权,即患者在就医过程中,享有为医方知悉的秘密和隐私不被非法公开的权利;医师、技师、护士及相关人员则有保护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的保密义务。

  据我国目前实施的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: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。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,造成患者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

  一味地追求效益,而不考虑患者的感受,是义眼从业者经营方式中的下下策,义眼从业机构要能够遵守法律规定,尊重患者的隐私权,义眼医生与技师也应能恪守职业道德,忠于职业操守,为患者资讯保密